近日有媒体报道,周星驰被前女友于文凤追讨7000万港元投资佣金一案开庭。一直单身的周星驰,怎么和前女友有经济纠纷呢,而且感情时间之久,索赔金额之大,令人惊讶。
据悉周星驰和于文凤1997年恋爱,2010年分手,相恋13年。于文凤毕业于香港名校拔萃女书院,是香港建设于镜波的小女儿,为人精明能干,投资更具独到眼光。于文凤投入工作三年后,在1997年不经意间遇到了周星驰,二人相聊甚欢,不久后便坠入爱河。拍拖五年也没有结婚,2002年于文凤便加入星爷公司,担任周星驰个人财务顾问,协议每月2万元酬金。同时周星驰口头承诺,就获利的投资项目,向于文凤支付10%佣金。在之后的几年,周星驰在于文凤的投资帮助下,获利颇丰,其中投资的一家物业市值已达八亿,于文凤认为自己应得8000万佣金,但周星驰拒不承认,后来诉诸法庭,双方协商后,周星驰只给了1000万,之后杳无音讯,周星驰声称1000万只是馈赠,并无其他拖欠,因此于文凤再次将周星驰告上法庭,追讨余下7000万佣金。
从事情中可以发现,周星驰在热恋期给予于文凤口头承诺,并无书面协议。律师称:是恋爱情话,没有法律效力。这是不是应了那句老话“男人的嘴,骗人的鬼”,不要把热恋时说的话当真,谁先认真谁就输了。
事情发展到这一步,是应该说女人太傻,还是应该说周星驰太渣。一句口头的甜言蜜语就骗了你13年,之后还来找人要说法。只不过双方都是有实力有身份的人,涉及金额比较大,但是对于他们来说,这点钱并不算什么,只不过是气不过而已。站在于文凤的角度,帮了周星驰13年,却没有给个名分,帮你打下的江山,却没有留我一份,着实让人生恨。站在周星驰的角度,我跟你恋爱时说的情话,都已经分手了,谁还给你兑现,并且是于文凤提出的分手。
不过话说回来,人家跟了你13年,却没混出个名分,确实于心不忍,你支付了1000万佣金,声称是馈赠,是拿钱买断了感情吗?真的比电视剧还精彩。没想到周星驰拍了那么多经典电影,自己生活更像电影,戏里戏外分不清。
是恋爱情话也好,是真实的所得也罢,感情和金钱挂钩,谈不上真感情。看似为了钱,实际为了情。这种感觉,只有分手过的人能懂,最后孰是孰非还是听法院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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